首页商标数据商标权的取得程序中我国实行的原则是什么,商标权的取得程序

商标权的取得程序中我国实行的原则是什么,商标权的取得程序

时间2025-07-31 06:52:14浏览565

商标权的取得程序中我国实行的原则是什么,商标权的取得程序

在商标权的取得程序中,我国实行的主要原则是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以及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权通过注册产生,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这与使用原则不同,使用原则下即使未注册,只要实际使用商标也可能获得一定权利,但注册原则更具确定性和稳定性,便于商标管理和权利保护。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这一原则避免了商标注册的混乱,促使申请人及时申请商标。不过,若同一天申请,则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即一般情况下,商标使用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但对于某些商品,如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权的取得程序具体如下:首先是商标查询,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前进行查询,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降低注册风险。接着是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包括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商标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不符合,会通知申请人补正。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等。若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公告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认为该商标不应注册,可提出异议。若公告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将核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和程序共同构建起我国商标保护的基础,保障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有序竞争。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客体包括哪些,商标权的客体是指 商标权人负有什么义务,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