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侵权一般是以什么起诉的,字号侵犯商标权
在商业活动中,字号侵权问题屡见不鲜,其中字号侵犯商标权是常见的纠纷类型。当遭遇此类侵权时,权利人一般以以下方面为依据进行起诉。
首先是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经注册后,商标权人享有排他性的专用权。若他人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这就构成了对商标权的侵犯。例如,某知名餐饮品牌已注册了商标,而另一商家将该商标文字作为自己餐馆的字号并大量宣传,消费者可能会误以为该餐馆与知名品牌存在关联,这种情况下商标权人可基于商标专用权被侵犯提起诉讼。
其次是不正当竞争之诉。字号侵犯商标权往往伴随着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方利用他人已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商标作为字号,搭便车获取竞争优势,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商标权人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禁止混淆行为等规定,主张侵权方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在起诉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商标权人需要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等证明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文件,以及侵权方使用字号的相关证据,如店铺招牌照片、宣传资料、交易记录等,用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等。此外,对因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失,如销售额减少、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也需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总之,当字号侵犯商标权时,商标权人可通过主张商标专用权被侵犯和不正当竞争等理由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