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判断标准,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
在知识产权领域,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至关重要。准确理解其侵权判断标准以及与商标专用权保护期限的差异,对于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判断首先需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然后进行侵权比对,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即从整体上观察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外观是否相似,而不是仅对比局部细节。同时考虑产品的用途、功能等因素,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且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就可能构成侵权。比如,两款相似的手机外观设计,若在主要视觉特征上相近,很可能被认定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专用权在保护期限方面存在不同。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五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在这十五年内,专利权人对其外观设计享有独占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则另有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其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但商标专用权期满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次数没有限制。只要商标权人按时办理续展手续,商标专用权就可以持续得到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判断需遵循特定标准,同时了解其与商标专用权保护期限的差异,有助于权利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